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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

紀州庵文學森林(以下簡稱本館)為維護文化資產並有效利用本館之多功能空間、人文講堂、紀州庵古蹟等空間,提供各界辦理各類活動,以增進國內、外學術、文學與文化之發展,特訂定紀州庵文學森林場地租借辦法。

申請資格

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、持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外籍人士,或已登記之法人。

開放租用空間

空間名稱
位置
容納人數
使用建議
文學沙龍
新館一樓
18~20
聚餐、茶敘、會議、小型座談會
風格茶館
新館一樓
32~40
聚餐、茶敘
多功能空間
新館二樓
100
講座、課程、會議、記者會、頒獎典禮、工作坊、電影放映、小型表演
人文講堂
新館三樓
40
講座、課程、會議、記者會、頒獎典禮、工作坊、電影放映
廣場
戶外
150
市集、講座、記者會、頒獎典禮、音樂會、表演
草地
戶外
50
市集、講座、記者會、頒獎典禮、音樂會、表演
大廣間
古蹟內
80
講座、課程、會議、記者會、頒獎典禮、工作坊、電影放映、音樂會、表演
床之間
古蹟內
15
講座、課程、工作坊

開放租用時間

  1. 新館:週二至週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、週五及週六下午六時至下午九時
  2. 古蹟:週二至週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、週五下午六時至下午九時
  3. 開放租用時間同營業時間,若有更動依館方最新公告為準。

申請方式

  1. 申請:於紀州庵文學森林官網「申請專區」線上填寫申請表及切結書;或下載填寫後,寄至服務信箱:service@kishuan.org.tw。或郵寄至本館,地址為:100037 臺北市中正區同安街107號。
  2. 核定與生效:場地租借申請須由本館人員審核活動內容,審核標準依申請時間先後、活動性質與內容、安全性為審核之考量,並於收件後7 個工作天內通知結果。審核過程中,本館人員得要求申請單位提出活動企劃或其他相關資料,申請單位若拒絕提供,本館亦有權拒絕該申請。審核通過後,本館會以電子郵件寄出報價單,申請單位應於7天內,於報價單上核章並回傳,同時繳納訂金。逾期未繳納訂金者,將視為自動放棄。
  3. 繳費:場地租金最晚須於使用當日以現金、匯款或刷卡方式繳納;如有臨時性增加之費用,申請單位須於使用當日補繳相關費用。
  4. 洽詢:特殊需求或場租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員。
    服務信箱:service@kishuan.org.tw
    服務專線:02-23687577 #25

取消及變更

  1. 申請單位辦妥申請手續後,如需取消申請,或變更使用日期/內容,須於原申請之使用日20天前向本館提出,本館將協助取消並退還訂金,或協助安排變更檔期。若申請單位未於期限內提出取消或變更, 除不可抗力之因素(如天災、戰爭等)外,訂金不予退還。
  2. 若申請手續完成時,距離申請之使用日已低於20天,取消或變更日期,訂金亦不予退還。
  3. 活動異動、取消等相關公告,或變更後之票務等事宜,均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。
  4. 本館場地租借後不得私自轉讓,若發生相關情事,本館有權停止申請單位之場地使用權,且不退還相關費用。

使用規定

  1. 租借之場地及器材,請依使用規定,並於館方人員之指示下使用。如因申請單位不當使用,造成本館場地及器材發生遺失、毀損之情事,本館有權向申請單位追溯相關賠償責任。
  2. 申請單位如需於場地使用自備之器材或道具,應於使用前告知館方人員,並取得本館許可後始得使用。
  3. 場地使用後,須確實執行清潔、整理工作,將場地復原成租借前的狀態。申請單位離開前,須請本館人員檢查場地,確認已復原完畢後,方可離場。如申請單位未完成場地復原工作(含簡易清潔、桌椅復原、垃圾處理),本館將收取清潔費2000元。
  4. 除導盲犬及導盲訓練犬外,本館禁止攜帶寵物進入。
  5. 申請單位若需於場地使用前將物品寄放於本館空間,須依件數收取費用,並經館方人員的協調與指示下,於指定時間至指定場地寄放物品。申請單位放置於本館空間之物品,無論是否於所申請之使用時間內,本館一概不負擔保管及損害賠償之責任。
  6. 申請單位未經館方允許,使用場地時不得有營利之行為。若有相關需求須與本館協調,經館方同意後始可進行。
  7. 請依照雙方書面約定時間使用場地,未經館舍同意,請勿提前入場或延遲離場。若提前或延遲使用場地,將增收每小時2000元之超時費用,未滿一小時,以一小時計。
  8. 申請單位於本館各場地所舉辦之活動,須於辦妥租用流程後,方得對外發佈訊息;且申請單位對外之接待、聯絡、引導、公告、票務處理等事宜,應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執行。
  9. 申請單位若需於非租用空間進行場地佈置,須與本館協調,並取得本館同意後,於館方人員的指示下執行。
  10. 未經許可,不得於租借場地內擅自安裝任何電器與外加電力,或提供參加民眾接用電力使用。如有相關需求,需於申請時提出,經館方同意始可使用。電力以每小時250元計費,未滿一小時,以一小時計。
  11. 申請單位須遵守環保署噪音管制法之相關規定,戶外活動日間使用擴音設施不得超過75分貝,晚間(20:00~21:00)不得超過65分貝。
  12. 若有設備或器材以大型車輛載運,並且需要駛入園區裝卸,需於申請時提出,經本館同意後,得於約定時間進入園區;裝卸完成後,需盡速離場,勿將車輛停放於園區內。
  13. 本館因館舍經營執行紀錄之需要,得與申請單位協調,在不干擾活動進行的原則下,進行紀錄攝影行為,並於相關報告內合理使用。申請單位如有攝錄需求,須自備器材並自行派員執行。申請單位於場地內之錄音、錄影及轉播行為,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者,須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。
  14. 本館禁止舉辦涉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、政治或宗教宣傳主題,以及任何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主題之活動。
  15. 申請單位如違反本辦法所訂定之規範與內容,本館有權終止場地使用,並收取損害賠償之費用,且租金不予退還。
  16.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本館保有修訂之權力,並於公告後立即執行;已完成申請手續之單位則不溯及既往。

基於館所營運及公共安全維生考量,本館對於場地租借保有最後同意權

  1. 場地租借費用請見「場地收費標準表」,此表所列之費用為基本場地費, 部分器材須額外付費租借,器材相關資訊請見「場地器材總表」。
  2. 風格茶館、文學沙龍為餐飲空間,包場僅限平日申請。一時段為連續兩小時, 每次最低須申請一時段。風格茶館、文學沙龍之場地收費請見「餐飲空間包場收費標準表」, 包場費可用於折抵餐飲消費。
  3. 廣場、草地、多功能空間、人文講堂、大廣間、床之間之租借, 一時段為連續三小時,每次最低須申請一時段。租用場地舉辦藝文相關活動, 或簽訂長期合作方案將給予優惠,詳細資訊請洽承辦人員。
  4. 可租用時間同本館營業時間,如需租借非營業時間,將加收每小時 2000 元之人事費用。
  5. 本館所提供之桌椅,應由申請單位自行派員搬收。如需委託本館人員協助進行場佈作業 (含桌椅排列搬收、海報張貼、文宣品吊掛),須於申請時一併述明需求,經館方人員確認並同意後, 方可進行。委託本館人員協助進行場佈作業,將收取人事費用每次 300 元起, 並根據作業的規模及所費時間調整價格。
  6. 場地收費標準表
    場地收費標準表
    場地
    開放時間
    週二至週五
    10:00~18:00
    週五晚間
    18:00~21:00
    週六 10:00~21:00/
    週日 10:00~18:00
    戶外廣場
    4000 元
    5000 元
    8000 元
    戶外草地
    3000 元
    4000 元
    6000 元
    古蹟大廣間
    5000 元
    6000 元
    8000 元
    古蹟床之間
    2000 元
    3000 元
    3000 元
    二樓多功能空間
    4000 元
    6000 元
    7000 元
    三樓人文講堂
    2000 元
    4000 元
    5000 元
    古蹟大廣間+戶外草地
    6000 元
    8000 元
    10000 元
    戶外廣場+戶外草地
    5000 元
    7000 元
    10000 元
    備註
    1. 表列金額為一時段費用,一時段為連續三小時。
    2. 若營業時間有所變更,請以館方最新公告為準。
  7. 餐飲空間包場收費標準表
    餐飲空間包場收費標準表
    場地
    費用
    使用時間
    風格茶館
    9000 元
    2 小時
    文學沙龍
    7000 元
    2 小時
    備註
    1. 開放包場時段為週二至週四 11:00~18:00、週五 11:00~21:00。若營業時間有異動,以最新公告為主。
    2. 包場費用可全額折抵餐飲消費。尖峰餐期(11:00~14:00、17:00~21:00)每人最少需點一份主餐; 其餘時段每人最少需點一份飲品/點心。
    3. 此表僅列場地基本費用,租借器材需另外收費。
    4. 包場、一般訂位聯絡專線:02-23687577#10。
  8. 場地器材總表
    場地器材總表
    場地
    免費器材
    付費器材
    一樓
    文學沙龍
    冷氣、桌子、椅子
    投影設備:500 元
    筆記型電腦:500 元
    無線麥克風:500 元/2 支
    簡報筆:100 元/支
    桌巾:200 元/條
    戶外廣場、
    戶外草地
    摺疊桌:100 元/張(共六張)
    電力:250 元/時
    無線麥克風:500 元/2 支
    桌巾:200 元/條
    折疊椅:30 元/張
    畫架(展示架):100 元/個
    二樓
    多功能空間
    投影設備、冷氣、
    講師桌椅、
    接待桌 2 張、
    摺疊椅 100 張、
    音響設備、
    無線麥克風 4 支
    筆記型電腦:500 元
    簡報筆:100 元/支
    桌巾:200 元/條
    摺疊桌:100 元/張(共六張)
    摺疊椅附桌:50 元/張
    電力:250 元/時
    畫架(展示架):100 元/個
    金屬吊掛鉤(文宣吊掛):100 元/組
    三樓
    人文講堂
    投影設備、冷氣、
    講師桌椅、
    接待桌 1 張、
    長桌 16 張、
    椅子 40 張、
    音響設備、白板、
    無線麥克風 2 支
    筆記型電腦:500 元
    簡報筆:100 元/支
    桌巾:200 元/條
    電力:250 元/時
    畫架(展示架):100 元/個
    金屬吊掛鉤(文宣吊掛):100 元/組
    古蹟
    大廣間
    冷氣、講師桌椅、
    接待桌 1 張、
    蒲團(厚)20 個、
    蒲團(薄)30 個、
    L 型坐墊椅 25 張、
    音響設備、
    無線麥克風 4 支
    投影設備:500 元
    筆記型電腦:500 元
    簡報筆:100 元/支
    桌巾:200 元/條
    摺疊桌:100 元/張(共六張)
    電力:250 元/時
    畫架(展示架):100 元/個
    金屬吊掛鉤(文宣吊掛):100 元/組
    古蹟
    床之間
    冷氣、講師桌椅、
    接待桌 1 張、
    蒲團(厚)20 個、
    蒲團(薄)30 個、
    L 型坐墊椅 25 張、
    音響設備、
    無線麥克風 2 支
    桌巾:200 元/條
    木長几:100 元/張(共八張)
    電力:250 元/時
    畫架(展示架):100 元/個
    金屬吊掛鉤(文宣吊掛):100 元/組

請詳細填寫基本資料,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! (星號 (*) 必須填寫)

申請前,請先來電確認可租用時間或預約場勘時間,以利節省雙方行政流程

場地租借洽詢
專線:02-2368-7577 分機25 
信箱:service@kishuan.org.tw
*租借單位
*單位負責人
*聯 絡 人
聯絡人職稱
*聯絡電話
行動電話
*電子信箱地址
通訊地址
*活動名稱
*活動類別
(可複選)
*活動概述
*租借空間
(可複選)
*活動型態

活動/包場預估人數:

*租借日期
-
*茶點外燴
活動/展覽器材設備需求
免費提供器材(勾選)
*如需選擇多筆,請重複點選器材名稱、數量欄位新增
付費提供器材(勾選)
*發票開立
三聯式發票(電子) 統編:
台照及統編
台照:
統編:
備註

本館(以下稱甲方)訂定之場地租借辦法,申請單位(以下稱乙方) 應詳讀並完全明瞭其內容,並視同契約規範。如有違反〈紀州庵文學森林場地租借辦法〉所列之規定者,甲方得終止本次申請,並請求損害賠償。

甲 方:
財團法人台灣文學發展基金會市定古蹟紀州庵及新館營運管理處
負責人:
封德屏
統一編號:
26328971



*乙 方:
*負責人:
*統一編號:
*通訊地址:
*連 絡 人:
*連絡電話:

文學沙龍(約 6 坪,最大容納人數約 18~20 人)



風格茶館(約 15 坪,最大容納人數約 32~40 人)



二樓多功能空間(約 26 坪,最大容納人數約 100 人)





三樓人文講堂(約 15 坪,最大容納人數約 40 人)





戶外廣場(除停車場外,園區內鋪地磚處,最大容納人數約 150 人)



戶外草地(古蹟與城南文學公園間長形草地,最大容納人數約 50 人)



古蹟大廣間(約 24 坪,最大容納人數約 80 人)





古蹟床之間(約 6 坪,最大容納人數約 15 人)